今年2月3號,楊師傅在西安西灃路上的廣豐房車匯西安博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奔馳車。
楊師傅:“買的白奔馳,當時車門有異響,后來我們協商加了五萬塊錢,就給我換了這輛黑色的奔馳。”
車提到手之后,楊師傅就到車管所準備上牌。然而,西安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出具的一次性告知單上寫著,這輛車有7項不符合規(guī)定,不能掛牌。
4月份花80多萬買的新車掛不上牌子,到現在,用了兩個臨牌了,而臨牌也只能用兩個,也就是說,楊先生現在買的車變成了擺設,只能停在停車場,不能正常上路行駛。
隨后記者來到了廣豐房車匯,見到了這個店的總經理。牛經理面對交警出具的告知單所提出的問題,他的回答讓人頗感意外。
牛經理:“我不知道哪個車管所出的這么不負責任的東西。平行進口業(yè)務不可能有中文說明書。”
牛經理說,楊先生所購買的車是平行進口車,進口回來之后,需要改裝,符合國內行駛標準,而對于交警列出的七項問題,他們會盡力幫助楊先生掛牌。
除此之外,楊先生買車給銷售方支付了80多萬的購車款,但專賣店只給楊先生了一張60萬的發(fā)票,剩余20多萬購車款沒票據。
牛經理:“平行進口車的官單的價格就是這個價格, 后邊升級過的價格,是經過客戶本人同意的,比如座椅,屬于后期裝潢,不含在車價之內的。”
楊先生說,他買車的時候,銷售員說車就是這個裝潢,這個價。按理說,專賣店該自覺提供給客戶相應金額的發(fā)票,而牛經理面對這個問題,始終沒有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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