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塞爾維亞議會通過了“科學和研究法”。該法案是對14年前框架性科學法之后的一次機構(gòu)體系和科研資助法的改革,本法律將解決研究機構(gòu)如何資助科研人員的問題,在科學界的呼吁下,政府將不再只通過項目來資助科研人員。
該項法律統(tǒng)一定義了科研機構(gòu)的博士生認證,包括目前正在系統(tǒng)中的博士生和即將參與認證的博士生。目前有1100多名青年學者參與了教科部資助的5年博士生學習項目,博士生可以參加科學基金項目,也可以享有個人補助金,而不是只依賴其導師是否參加了政府項目。首批青年科學家優(yōu)秀項目征集已在6月21日開始,將重點支持過去十年以來未能成功獲得歐盟科研項目資助的塞爾維亞青年科研人員。
該法律依照國際通用原則,即通過“科學基金”進行競爭性項目的征集和程序管理,同時,科學基金將選舉科學理事會和董事會成員。新科研機構(gòu)的建立將遵循新法規(guī)定。
該法案通過之前,政府邀請學術(shù)界的眾多機構(gòu)和個人對法律草案舉行了多場官方和非官方的公開辯論及公眾聽證會,廣泛汲取建議。此外,政府“科學基金法”已于2018年12月在塞國民議會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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