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快遞公司的問題部負責人表示可以出售問題快件,還可以代表公司與記者長期“合作”,甚至簽合同。“賣的話你可以講這是快遞公司的盲盒,但不能說是哪家快遞公司。如果查出來了,那絕對是違規(guī)。”
網(wǎng)友“迷路人亮子”發(fā)布了一則視頻,時間顯示為2020年4月10日,定位地點為山東臨沂:地攤上,一名戴著眼鏡的中年男子大聲吆喝。他的身后掛著一條紅色橫幅,寫著“狂甩網(wǎng)購積壓包裹,有手機、手表、充電寶……等百萬商品,全部物超所值!”
一名男子蹲在地上挑中了一個快件,給了10元錢。大概因為盒子里的東西不值錢,他拆盒后搖搖頭,離開了。
盲盒是指裝有未知物品的盒子,購買者拆盒后才能看見里面是什么。“快遞盲盒”則是賣家將無人認領的快件當做盲盒出售,近年來,這種生意在線下、線上悄然興起。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市面上的“快遞盲盒”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商家自己購買、包裝,偽造成“快遞盲盒”出售。另一類是快遞站點將已經理賠或長期無人認領的快件進行處理,并對外出售。
在北京、廣東東莞,記者暗訪了多家快遞公司,在能否出售問題快件的問題上,部分工作人員表示愿與記者“長期合作”。“放這兒公司也不處理,你們想要就出(賣)給你們。”一名快遞站點負責人說。
線下、線上的“快遞盲盒”生意
19歲的劉真(化名)就買過所謂的“快遞盲盒”。
2019年5月,河北保定某鄉(xiāng)鎮(zhèn)廟會的攤位前停了一輛面包車,車里堆滿了用膠帶封好的快遞盒。車前還有一張小桌,除了快遞盒,還擺著三部蘋果手機。
攤主是一名中年男子,說盒子里都是無主快件,可能拆出手機、手表、充電寶等,桌上擺的三部手機就是從盲盒里開出來的。劉真感覺很新鮮,花10元錢挑了一個分量比較重的盒子,拆開后發(fā)現(xiàn)是一個廉價煙灰缸。
2020年7月,山東煙臺人王明明(化名)也在小區(qū)樓下見過售賣無主快件的攤位,攤上大概有幾十個快遞盒,10元一個。她看見一個年輕女孩拆出一瓶香奈兒香水小樣,自己也買了兩個,拆開后發(fā)現(xiàn)是一管牙膏、一個筆筒。
據(jù)王明明觀察,2017年左右,山東開始出現(xiàn)這種售賣無主快件的攤位,在縣城、鄉(xiāng)鎮(zhèn)、城鄉(xiāng)結合部最為常見,攤主多為中年男子。他們在同一個地方賣幾天就會轉移場地,“因為大家上當一次就不買第二次了。”
除了線下,多家線上交易平臺同樣出售“快遞盲盒”。
7月19日,新京報記者在閑魚、轉轉、淘寶、拼多多等網(wǎng)站搜索“無主福袋”“福袋盲盒”等關鍵詞后,閑魚出現(xiàn)約50個賣家,轉轉、淘寶、拼多多上也有少量賣家。店鋪中的商品配圖多為散落在地面、快遞架、蛇皮袋里的快件,也有少量配圖為卡通福袋、表情包、賣家自制照片等。
▲7月19日,一家淘寶店鋪的商品主頁上寫著出售“快遞盲盒”。圖片/網(wǎng)頁截圖
這些盲盒的價格從0.05元到670元不等,一般情況下,3元以下的買家自付郵費,3元以上的賣家包郵。許多賣家打出“物超所值”之類的廣告語。一名賣家稱,“福袋中的物品價值可能達到幾百元、甚至幾千元,前幾天有人抽中了華為手機,今天早上有人抽中了蘋果11pro。”
一名售賣“無主福袋”的閑魚賣家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出售的是無主快件,由一名在河北石家莊經營菜鳥驛站的朋友供貨。因為一個月只能拿到5-20件,所以不能批量發(fā)貨。至于30元包郵的價格,賣家稱其中10元為運費,另外20元由供貨的朋友與自己均分,各拿10元。
7月17日,新京報記者在閑魚購買了10元、25元兩件“快遞盲盒”。兩名賣家均表示,盲盒是從快遞站收購的或由快遞站代理發(fā)貨。
記者收貨后發(fā)現(xiàn),兩個盲盒外包裝嶄新,盒外均只有一張面單。其中10元的盲盒發(fā)自浙江義烏,盒子里是一條笑臉手鏈、一條魚尾項鏈;25元的盲盒發(fā)自江蘇揚州,是一件化纖材質的加大碼男士西裝,吊牌上未顯示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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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長期保存的問題快件
7月18日至22日,新京報記者暗訪多家快遞公司、快遞站點發(fā)現(xiàn),倉庫內確實存在問題快件。它們大致分為兩類:要么是打不通收寄件人電話或長期無人來取的快件;要么是快件外包裝破損或運單破損,無法聯(lián)系到收寄件人,或收寄件人因為破損拒絕簽收。
“如果買家聯(lián)系不上,賣家又不愿意承擔退回運費,它就很可能積壓下來變成問題快件。”廣東省東莞市的一名中通快遞工作人員說,這樣的問題快件數(shù)量很大。
7月18日,新京報記者來到某快遞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區(qū)的一家站點。在一個鐵皮倉庫里,有一間幾平方米的辦公室,窗戶上貼著“問題部”三個字。辦公室內的桌上、地上散落著大大小小的快遞盒,一直延伸到門外的倉庫貨架上。記者粗略估算,大約有幾百個。
問題部負責人肖實(化名)說,這些快件都是“問題件”,其中的物品包括食品、日用品、衣物、數(shù)碼產品等,“凡是能快遞的東西這里都有”。肖實桌上擺了一部手機,他說是剛從一個問題快件中拆出來的。記者腳邊放著一個破損的箱子,四顆被踩爛的李子從縫里露了出來。
依據(jù)圓通快遞北京某站點問題件負責人馬可(化名)的經驗,問題快件中偶爾會有數(shù)碼產品、家電等,但主要是低價值的衣物、食物、洗護用品、日用品等,“不會超過十幾二十塊錢”。因為如果是貴重物品,收寄件人多會及時查看物流信息,一旦出現(xiàn)問題會及時跟進,所以較少丟失。
對于問題快件的處理流程,肖實稱會由問題部統(tǒng)一拆包、拍照、登記,并在電腦系統(tǒng)里存檔管理。“如果有收件人丟了快件,可以到這里查找,找到了就還給人家;找不到,確認丟失,公司就會照價賠償。”肖實說,有人接受理賠后丟失件又找到了,這種情況下,大多數(shù)人不會再要原來的快件,只能堆在問題部。
多名快遞從業(yè)人員表示,問題快件中,由快遞公司或派件員個人理賠的情況較多,真正無人認領的情況偏少。“我們這里每個月理賠問題件的費用就要一萬多元。”馬可說。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副會長劉俊??磥?,快遞公司或派件員理賠過的快件歸理賠人所有,只要保護好原收寄件人隱私,理賠人可以自行處理。與之相對,如果無法投遞且無法寄回的快件沒有理賠,就屬于法律意義上的無主快件。
依據(jù)國家郵政局2014年《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guī)定》(下稱《無主快件管理規(guī)定》),對于無主快件,快遞企業(yè)應當安排專門的場地保管,保管期限自登記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新京報記者暗訪的多家快遞站點表示,處理問題快件時,不會特意區(qū)分是否已經理賠;而且出于場地有限、物品不易保管等原因,多數(shù)站點只會對問題快件保存一兩個月。
比如肖實所在的站點,問題部只有幾平方米,問題快件卻越積越多,尤其是“6·18”“雙十一”等促銷活動后?,F(xiàn)在倉庫里的問題快件“不止幾百件”,公司并不負責處理。
為此,肖實不得不自行處理部分快件:生鮮食品,放壞了就扔掉;日用品,能用的用一些,實在沒用的也要扔掉。“上個月,一個快件里拆出一個大音箱,把經理叫過來一看,說車間正好缺個音箱,就拿去放音樂了。”
馬可所在的站點,是唯一表示會把未理賠的無主快件保存一年的站點。“我們總部定的追訴期是一年,快件寄送一年內發(fā)生問題需要賠償,所以要等追訴期滿才能處理。”馬可說,一年后,“上面不會再來要,就都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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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快遞公司對外出售問題快件
依據(jù)《無主快件管理規(guī)定》,無主快件一年保管期滿后,信件以外的快件可由快遞企業(yè)開拆處理;其中可變賣的物品,可交相關部門收購變賣,扣除快遞公司處理費用后,收入統(tǒng)一上繳國庫。
在新京報記者采訪的多名快遞從業(yè)人員中,有兩名公關部人員表示知道上述規(guī)定;其他多數(shù)受訪者未提及這項規(guī)定,也不知道“相關部門”是哪個部門。但多名快遞從業(yè)人員稱,他們會出售問題快件并將變賣所得交給公司,沒人提到上繳國庫。
為此,自8月4日起,新京報記者多次致電國家郵政管理局政策法規(guī)司,希望了解與此規(guī)定相關的具體情況。該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回應需與市場監(jiān)管司商榷,截至發(fā)稿未作回應。
7月18日,新京報記者向肖實提出回收部分問題快件做盲盒生意,肖實表示可以代表公司與記者長期“合作”,還可以簽合同。“賣的話你可以講這是快遞公司的盲盒,但不能說是哪家快遞公司。如果查出來了,那絕對是違規(guī)。”肖實稱,具體合作事宜還要請示領導,不過“應該沒啥問題,就是走個流程”。
7月22日,百世快遞北京某分部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可以批量出售已做理賠的快件和一個月內無人查找的無主快件,但只出售快遞盒中的物品,不出售原包裝。這名負責人說,每個月,站點會有不到100件問題快件,“如果再有我可以記下來,多的話通知你們來收。”
關于問題快件的回收價格,肖實稱,因為做過拆包登記,所以會以電商平臺上商品價格的50%出售。
▲7月18日,肖實辦公桌上的問題快件。實習生 杜佳冰 攝
但在閑魚,多名自稱與快遞公司合作的賣家表示,不論盒內商品價值多少,統(tǒng)一定價批量出售無主快件。
7月17日,一名閑魚賣家告訴新京報記者,在北京市東城區(qū)的一些快遞站,他可以花500元買到100多個無主快件,有時甚至可以買到200個。“發(fā)快遞時可以讓快遞員代發(fā)或者和快遞公司合作。如果寄件量夠多,發(fā)一個快遞大概3塊錢。”這名賣家稱,他花500元收購的無主快件全部賣出后,可以賺到1000元左右。
另一閑魚賣家表示,自己與快遞站長期合作,以每件13元的價格拿貨??爝f站還能幫忙直接發(fā)貨。“無需囤貨,無需快遞費,零成本便可賺錢。”
此外,多名快遞從業(yè)人員提示,如果購買無主快件是為了再次銷售,一定要處理原快遞盒面單上的收件人信息。肖實說,收件人姓名、電話、住址等一定要保密,最好遮住或涂掉,否則會被罰款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兩名在閑魚出售無主快件的賣家也表示,出售時會把原快遞盒扔掉,重新打包后再寄出。“快遞站的人會把面單上的信息撕掉,然后才賣給我們。”一名閑魚賣家說。
據(jù)北京日報報道,記者曾從一名網(wǎng)絡商家處購買10個無主快件,每個快件上都能清晰看到原快件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等信息。
7月18日,一名閑魚賣家告訴新京報記者,不會處理原快遞盒外的面單。“在原有基礎上直接包一個快遞袋就行了,一個個處理太麻煩。”
劉俊海對此表示,出售問題快件時如果不處理原收寄件人信息,屬于侵犯個人隱私;嚴重的話,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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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快件的內部拍賣會
除了對外出售問題快件,也有快遞公司會對內銷售。
7月21日,中通快遞北京某轉運中心員工李明(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天津、河北、山東等周邊地區(qū)的問題快件都會拉到這里,“基本上一個月一次,每次都有一兩輛半掛(卡車)。”
李明說,這些問題快件都是經過理賠或無人認領的,在員工宿舍區(qū)卸貨后,會由公司監(jiān)察部統(tǒng)一管理并對內售賣。
李明有時也會買幾件自用,多是些手紙、洗潔精、洗衣液之類的物品,“好東西都被前面的保安、卸車的挑走了”。東西比外面便宜,李明最近一次買了十幾瓶洗衣液,只要七八十塊。他說因為都是些不太值錢的東西,一般不會有人拿出去賣。
申通快遞北京某轉運中心員工郭禾(化名)沒買過這類問題快件,但他說公司會不定期舉行問題快件拍賣會。
郭禾說,拍賣會只有內部員工才能參加,公司有專人負責拍賣管理、物品定價和收款入賬。參與拍賣的問題快件分兩類,一類是快遞盒有破損的,會把包裝拆開,只出售盒內物品;一類是快遞盒完好的,會帶著包裝一起賣,員工要靠盒子外的面單判斷里面裝了什么。一般來說,參與拍賣的都是衣物、日用品等,“看著不值錢”,定價也不高。
7月22日,順豐快遞北京某站點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前幾年,公司總部舉辦過一次無主快件拍賣會,所有快件都會拆箱,明碼標價出售,“還賣過電視機”。
8月7日,新京報記者先后致電中通快遞、申通快遞、百世快遞、順豐快遞的公關部門,詢問上述問題快件的對外、對內銷售行為。截至發(fā)稿,百世快遞、順豐快遞均表示知曉國家郵政管理局的相關規(guī)定,但未對問題快件交易行為作出回應;中通快遞、申通快遞未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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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購買、包裝商品,冒充“快遞盲盒”
雖然有人出售問題快件,但并非所有“快遞盲盒”都來自快遞公司。
劉真說,自己在廟會攤位上買的“快遞盲盒”一點都不像無主快件,盒子嶄新,外面也沒有面單。
王明明也觀察了小區(qū)樓下的“快遞盲盒”攤位,幾十個嶄新的快遞盒外貼著面單,“收貨人大部分重名,收貨地址都在山東臨沂”。事后回想,她認為老板很可能是在騙人。
對此,一些在網(wǎng)上售賣“快遞盲盒”的賣家表示,無主快件只是一種營銷方式、一個噱頭,盒子里的商品實際是自己購買、包裝、發(fā)貨的。
7月19日,一名山東青島淘寶賣家的商品頁面寫著“全新快遞盲盒福袋無拆封”,商品月銷量1706件,有516人收藏。“詳情”頁的8張配圖中,有的是物流倉庫,有的是整齊擺放著快遞盒的小型快遞網(wǎng)點。圖片里,貨架邊的工作人員穿著工服,面單信息和工服上的公司名稱做了模糊處理。
新京報記者聯(lián)系這名賣家時,店鋪彈出自動回復“自家包裝,正規(guī)渠道采購,并非別人丟失遺棄的快件”。此后,人工客服再次確認店內商品不是無主快件,只是有些用舊快遞盒包裝。
同日,一名售賣“無主福袋”的閑魚賣家稱,店內商品都是自己買來的,只是打了無主快件的旗號。為保證盲盒的驚喜感,他會購買、包裝價值不同的商品,“有同價值的,有差價大一點的,也有極個別超值的。”
在文章開頭提到的售賣無主快件視頻中,攤位后的紅色條幅上寫有供貨聯(lián)系方式。7月20日,新京報記者撥通條幅上的電話,詢問是否可以購物買無主快件,但對方表示自己“不是供應商”。
但是,當記者表示想購買積壓產品包裝成無主快件銷售時,對方稱可以提供。“只要把積壓處理產品裝進快遞盒,拿膠帶纏上,不用面單也能變成一個無主快遞,大家都這么做。”
將積壓產品改頭換面為無主快件后,銷售利潤“在70%左右”。他說積壓產品進貨價約為2元至7元,7元的商品包括小家電、充電寶、MP3等。“這種(7元商品)包成無主快遞,賣價可以定高一點,二三十元都可以。”
賣家還說,如果想包裝成無主快件,可以搭配出售快遞盒。鞋盒大小的快遞盒,30元可以買350個,還附送配套膠帶。
“要是你想去線下擺攤賣(無主快件),也可以免費提供市場價30元的(宣傳)錄音和紅色橫幅。”這名賣家很快發(fā)來一段錄音,背景音樂為《小蘋果》,一個男聲說道:“快遞公司百萬淘寶天貓物品,已無人領取,今天全部清倉,原價20多元的、50多元的,甚至上百元的商品,今天快遞公司只收10元快遞費……”
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5年《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賣家自行購買、包裝商品并偽裝成無主快件的做法涉嫌虛假宣傳,屬于欺詐行為。對此,消費者可以要求賣家退還價款,并要求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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